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为支持中国眼科医学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传承和弘扬白求恩的伟大精神,发挥社会的互助共济机制,将与中华医学会眼科分会眼底病学组共同发起设立“白求恩•朗沐中青年眼科科研基金”。为加强“白求恩•朗沐中青年眼科科研基金”的管理,提高中青年临床研究的开发实力和持续创新能力,促进临床医学研究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白求恩•朗沐中青年眼科科研基金”将围绕治疗眼底病疾病临床应用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眼科专业人才医学科研提供资金资助及技术支持,从而提高临床医生的专业诊疗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更好的为患者提供高水平的医疗诊治服务。
二、实施期限和项目费用:
该项目将长期运行开展,每年固定科研费用¥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2015年项目期限为: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支持方向及支出范围:
1、“白求恩•朗沐中青年眼科科研基金”在规定期限内将提供科研费用¥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分别用于资助16个以内相关课题研究项目。
2、基金的安排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科学评估、择优支持、合理安排、专款专用。
3、符合项目流程规定的临床科研申请项目,经科研基金专家评选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确定资助金额后,将根据科研项目的规划实行分期分批地对项目进行资助。首次资助后,专家评选委员会定期跟踪项目进展,根据临床研究数据成果,进行继续资助。
4、基金将与获得基金支持的项目负责人或单位签订捐助合同,相关负责人或单位将负责对资金的支出和管理。
5、资金的支出范围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6、资金预算可包含:人员费、管理费、仪器费、合作费、实验材料费等。
四、评估标准及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及个人必须符合项目基金的支持方向并经过充分论证。
2、申报单位及个人应为申报项目提供必需的条件,包括场所及临床医学科研设备、办公
条件、行政管理等。
3、申报个人的年龄需45岁以下(含45岁)。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1、申报单位及个人应向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申报项目,并提交“白求恩•朗沐中青年眼科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见附件)
2、申报单位及个人将相关申报资料提交至基金邮箱: bqelmky@163.com
3、“白求恩•朗沐中青年眼科科研基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管理细则,设立专家评选委员会,对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进行资格评估审查,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技术创新性、实施条件、项目预算、市场需求预测、经济效益预测及存在的风险等。
4、评审流程分初审和终审,初审阶段要求每个参选项目至少需经过3个以上专家评审,终审由专家评选委员会进行投票决定。
5、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及专家评选委员会,根据申请项目评估情况进行综合审评,确定基金支持项目和支持额度。经批准的申请项目及预算一般不作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6、经“白求恩•朗沐中青年眼科科研基金项目”评审中选的科研课题,若因科研申请人或依托单位等原因,无法在中选后两个自然年内完成医院与基金会资助协议的签署(例如,在2020年任一月份中选的研究,均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签署),基金会将视为该科研课题放弃中选资格,本项目不再就原中选科研课题进行资助;该科研课题申请人后续也不得就此方案再次进行基金申请。
六、使用与管理:
1、基金要按照项目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
2、基金与项目匹配的自筹资金以及其它资金来源要统筹安排,单独立项核算。
3、项目完成后,被资助项目负责人或单位应向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报送基金支出决算及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在项目完成后的两年内向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报送项目形成的医学成果转化情况的报告。
七、监督与检查:
1、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将对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2、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资金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除按照有关规定对基金资助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外,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还将收回全部资金。
3、项目因故中止,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将根据资助项目进行的具体情况收回部分或全
部资金。
八、在项目申报、审批过程中,一切接触申报材料的单位及个人负有对申报项目保密的义
务。
九、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所有。
十、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
2015年8月2日